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Beiji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BICPA),简称“北京注协”,成立于1993年7月,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对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自成立以来,北京注协立足“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建会宗旨,充分履行职责,在行业注册管理、执业监管、继续教育、人才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宗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业务范围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专业研究、学术交流、承办委托、法规宣传、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编辑专业刊物等。
组织机构
1.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包括制定、修改本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审议本会理事会提请大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2.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3.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日常工作。
4.设监事会。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不得担任本会理事。
会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北京地区依法登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京外事务所的在京分支机构)。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
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个人会员为执业会员。执业会员不再执业时,经本人申请可以转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可转为执业会员。
截至2021年底,北京注协所属会计师事务所779家,执业注册会计师11032人,行业总收入达到219.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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