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入自筹资金
会计科目
交入自筹资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431号科目“交入自筹资金”,属于收入类科目。“交入自筹资金”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或农村集体、农民群众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或物资。
交入自筹资金的含义
交入自筹资金是指项目单位、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愿投入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交入自筹资金的账务处理
1、交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2、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筹资单位或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交入自筹资金的会计分录
1、交入时,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材料
贷:交入自筹资金
2、年终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交入自筹资金
贷:完工项目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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