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财政缴入资金
会计科目
乡级财政缴入资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423号科目“乡级财政缴入资金”,属于收入类科目。“拨入本级财政资金”科目核算乡级财政缴入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账的乡级财政配套资金。
乡级财政缴入资金是指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而缴入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账的乡级财政配套资金,乡级财政缴入资金属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收入范畴。收入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规定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拨入本级财政资金、乡级财政缴入资金、交入自筹资金、交入有偿资金、交入银行贷款、占用费收入、其他收入。
乡级财政缴入资金的账务处理
1、缴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存”,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2、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乡级财政缴入资金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乡级财政缴入资金
年终结算时的分录:
借:乡级财政缴入资金
贷:未完项目结存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