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入上级财政资金
会计科目
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421号科目“拨入上级财政资金”,属于收入类科目。“拨入上级财政资金”科目核算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账收到上级财政拨入的农业综合开发无偿资金。
拨入上级财政资金的账务处理
1、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存”,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2、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拨入上级财政资金的会计分录
收到上级财政资金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财政资金
年终结算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存”,做以下分录:
借:上级财政资金
贷:未完项目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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