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会计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而设置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005,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未单设的地区不使用该科目。
《财政总会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执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不再执行。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的账务处理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等结算单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会计结算资金,按照结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结报支出”科目。
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一般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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