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冲项目支出
待冲项目支出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通过项目单位转贷给工程承包单位的投资借款。项目单位转贷工程承包单位投资借款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贷记本科目。已转给生产单位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二、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冲转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等。项目单位用项目资金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注:“待冲项目支出”科目在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继续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时适用,若是执行新会计准则,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将不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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