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阅读全文:]
摘要: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阅读全文:]
摘要: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等。[阅读全文:]
摘要: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具备“三新”经济特征。[阅读全文:]
摘要: 第一产业指以利用自然力为主,生产不必经过深度加工就可消费的产品或工业原料的部门。中国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的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阅读全文:]
摘要: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比重超过50%”不含本数。[阅读全文:]
摘要: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阅读全文:]
摘要: 跨国营业所得是指跨国纳税人因从事营业性活动所取得的跨国所得。其特点是所得收益来源于营业性活动。包括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牧林业、金融保险、商业和服务业等企业经营活动。[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