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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税劳务

  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对于增值税来说,它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其他劳务(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则是它的“非应税劳务”。

  对于营业税来说,正好相反,它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是它的“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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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非应税劳务

  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暂停征收,不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存在简易办法征收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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