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经济联合
对内经济联合,原是计划经济指导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企业之间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一种经济联合与协作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打破地区分割,各地区、各部门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互惠互利,联动发展,在企业联合的基础上,扩大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
对内经济联合的内容
对内经济联合协作的内容有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的横向流动和重新组合;联合的形式可分为内地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中方内联与外方合资合作经营等。既有项目的联合,也有企业之间的联合;既有联合体,也有企业集团。它采取分利、分税、分物资、分红以及一次性的转让费、服务费等形式进行分成。各级政府都有一个部门分管该项工作,推动内联工作向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方向发展。
扩大对内开放,即扩大对国内的经济联合与协作,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引进来”,即通过内联,招商引资,使外地资金流入本地区,参与本地区老企业嫁接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成片房地产开发以及发展第三产业。内联指标分为协议额和实际利用额,做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考核量化内容。“走出去”,即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参加全国性、区域性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和洽谈会,开展多渠道的促销活动,提高本地区商品在全国的占有率,也是进行跨地区合作的重要内容。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