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社会保险费收入 社会保险费收入是依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置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01,属于收入类科目。 目录 1社会保险费收入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费收入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险费收入,以及其他资金(含财政资金)代参保对象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 二、社会保险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社会保险费,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生财政专户退还本年社会保险费收入的,按照退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专户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结余”科目。 三、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财政专户结余 下一篇 财政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