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征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溢征退税属于关税退还制度的内容,关税退还是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因某种特殊原因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退还给原纳税义务人的一种行政行为。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造成溢征退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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