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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多期超额收益法)是指将企业或者资产组未来预期收益中归属于无形资产等评估对象的各期预期超额收益进行折现累加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多期超额收益通常是指从无形资产等评估对象与其他资产共同创造的各期整体收益中扣减其他资产贡献的收益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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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收益法

  超额收益法是用归属于目标无形资产的各期预期超额收益进行折现累加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思路是先测算无形资产与其他相关贡献资产共同创造的整体收益,在整体收益中扣除其他相关贡献资产的相应贡献,将剩余收益确定为超额收益,并作为目标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收益,再将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转换成现值,或者运用一个资本化倍数,将恒定的超额收益进行资本化,以获得无形资产价值。

  其他相关贡献资产一般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和组合劳动力成本等。

  超额收益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t-第t年无形资产预期超额收益;

  r-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n-收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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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的通知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http://www.cas.org.cn/ggl/63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