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中,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办理流程如下:
以四川省为例:
1.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和填报的表格,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上签署视同缴费年限核定月数和意见。
2.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经办系统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申报手续。
3.将签章后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及原始证明资料返还参保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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