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固定费用
集装箱固定费用明细项目
集装箱固定费用按集装箱费用和底盘车费用两部分,分别设置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集装箱费用
(1)空箱保管费,是指空箱存放在自有堆场或港口站场而支付的堆存费、检验费、整理起吊费、整理拖运费等。
(2)集装箱折旧费,是指自有集装箱根据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
(3)集装箱修理费,是指自有集装箱厂修费用、零配件购置费、站场零星修理费等。
(4)集装箱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集装箱财产险而支付的保险费。
(5)集装箱租费,是指租入集装箱按租箱合约规定按期支付的租金及其租约规定的还箱时的修复费用、还箱手续费、起吊费等。
(6)底盘车费用,是指按规定由使用底盘车的集装箱分摊负担的底盘车费用。
(7)其他集装箱固定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其他集装箱固定费用,如滞期费、清洁费、检疫费、熏箱费、铅封及标志费等。
2.底盘车费用
(1)底盘车保管费,是指自有底盘车存放在自有堆场或港口站场而支付的费用。
(2)底盘车折旧费,是指自有底盘车根据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
(3)底盘车修理费,是指自有底盘车厂修费用、零配件购置费、站场零星修理费等。
(4)底盘车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底盘车财产险而支付的保险费。
(5)底盘车租费,是指租入底盘车按租车合约规定按期支付的租金及其租约规定的还车时的修复费用等。
(6)其他底盘车固定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其他底盘车固定费用。
集装箱固定费用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自有或租入的集装箱及其底盘车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费用。
集装箱货物费(包括集装箱装卸、绑扎、拆箱、换装、整理等费用)应直接在“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按集装箱和底盘车存放的港口、地区或国家分别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集装箱费用(按空箱保管费、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费、底盘车费用分摊、共同费用分摊、其他等费用项目)和底盘车费用(按底盘车保管费、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费、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对于不能直接按港口、地区或国家归集的集装箱租金、折旧、修理费等费用的核算,应单独设置“集装箱共同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三、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累计折旧”、“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期末,应将通过本科目(集装箱共同费用)明细科目归集的集装箱共同费用,分配记入各港口、地区和国家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和各船舶航次成本,借记本科目(××港口——集装箱共同费用分摊)、“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集装箱共同费用)等科目。
底盘车一般在航区(线)内使用。期末,应先将当期发生的底盘车费用,结转至所在港口的集装箱费用,借记本科目(××港口——集装箱费用——底盘车费用分摊),贷记本科目(××港口——底盘车费用)。
期末,将各港口、地区或国家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以下简称“区域集装箱费用”),分配由有关船舶的航次成本和集装箱出租成本负担,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底盘车出租,参照上述集装箱出租的计算办法,先按当月出租车天数,将出租期内由底盘车出租成本负担的底盘车费用,从所在港口当月发生的全部底盘车费用内扣除,余额再转入该港集装箱费用,分配记入运输业务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