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目的
法律目的是指蕴含在立法者主观意志之中,希望法律调整社会产生的一种预期的效果,是法律效果预先的观念模型和超前反映。
法律效果和法律目的联系
①法律目的是法律效果优劣的衡量标准之一,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是要达到主观的预期目的、获得最佳效果。
②法律效果也是矫正法律目的的标尺。当一部法律在社会中收效甚微或根本是负面效果时,排除其他各种因素考虑,至少可提醒立法者,立法本身可能存在问题。
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社会生活中被实际遵守和执行的情况。法律效果主要关注的是法律规定的实施情况,包括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和执行等方面。法律效果的好坏直接反映了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法律概述
法律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规定人的权利义务,由国家指定、认可并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旨在调节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是指法律的创设主体是国家,具体为我国的立法机关,一些被授权的行政机关。需要注意的是,在另外一些国家的司法机关也是有权创设法律的。
行为规范性:法律规定了人的行为,并不能涉及思想,纯粹内心的思想活动以及不体现其意识的行为一般并不能被当作法律的调整对象,例如内心想要盗窃便利店,但并未实施行为,则不能对其评价为犯罪。
法律只调整涉他行为,不涉及涉己行为,即自己的行为不对他人产生影响,那么法律就无需调整,而法律对涉他行为的调整是通过设定权利—义务的形式来实现。但是需要注意,法律并不对所有的涉他行为进行调整,例如一些不重要的社会行为与关系被排除在法律调控范围之外。
国家强制性: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因为法律并不能始终被人们自愿的去遵守,“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适用。国家强制性具体是指,存在一种外部的机关或者组织,以强制力去推行以社会整体的尊守法观念,而机关权力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宪法。
普遍适用性:指法律内容上普遍适用,规范对象是普遍的,而且反复适用。但法律普遍适用性有必要限度,适用范围以国家主权范围为界,仅调整有限的社会关系。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