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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保比例

  分保比例是指,在再保险安排中,由分出公司分出给分人公司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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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

  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

  一、再保险的具体形式

  再保险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类。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对于约定比例内的保险业务,分出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分入人则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在比例再保险中,又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内,将每一笔保险业务按固定的再保险比例,分为自留额和再保险额,其保险金额、保险费、赔付保险金的分摊都按同一比例计算,自动生效,不必逐笔通知,办理手续。

  二、再保险的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与分保额的计算: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用百分比表示,如自留额与分保额分别占保险金额的25%和75%;也可以用绝对值表示。根据分保双方承受能力的大小,自留额与分保额均有一定的控制线,如果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与分保额的控制线,则超过部分应由分出公司自负或另行安排分保。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也可以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计算基础不同,再保险的种类不同。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叫作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叫作非比例再保险。

  危险单位的划分:

  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危险单位的划分既重要又复杂,应根据不同的险种和保险标的来决定。危险单位划分的关键是要与每次保险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联系起来考虑,而不一定和保单份数相等同。划分危险单位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危险单位的划分有时需要非保险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保险责任,分保双方通过合同按照一定的计算基础对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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