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Jiangsu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JICPA),是在省财政厅党组、理事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厅党组委托和财政厅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成立于1993年7月,2001年12月增挂“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宗旨是: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为会员服务,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规则,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和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主要职责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制定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和落实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办法。引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
(三)依法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非执业会员入会;办理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转所、非执业会员转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进行审核。
(四)贯彻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并对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行业惩戒。
(五)承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地区的考务工作。
(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七)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布置及汇总行业年度决算,指导会员单位的财务工作。
(九)代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工作,负责《江苏注册会计师之友》期刊的编辑、发行。
(十一)组织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等工作。
(十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财政厅委托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本会理事;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本会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选举本会领导成员;推选或聘请本会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领导成员;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会的会费收支报告。
3.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4.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会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者和原有依照规定考核合格者,可申请成为本团体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团体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信息资料;(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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