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金融  >  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是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

  采用即期信用证,不论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银行还是开证申请人,或是其他的付款银行,只要是所开出的汇票(或只提供单据)符合信用证所列条款,一经提示,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即须立刻付款,开证申请人也须立即向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偿还款项。

  在中国,即期信用证的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目录

即期信用证的种类

  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后者是指开证行将最后审单付款的权利交给议付行,只要议付行审单无误,在对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即以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汇方式向议付行偿付。使用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比一般即期信用证收汇快,通常只需2-3天时间,有时当天即可收回货款。

即期信用证的押汇期限和利息

  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即期信用证的办理流程

  1、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商业合同;

  2、进口商向开证行提出开证申请;

  3、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4、信用证议付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出口商;

  5、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要求准备单据,并发出货物;

  6、出口商将单据交予议付行;

  7、议付行审核出口商提交的出口单据无误后寄开证行。

  8、开证行审核单证相符后通知进口商付款。

即期信用证的风险

  若是使用即期信用证进行付款,那么收货人在没有支付货款的前提下,仍可以提取货物。但是当其收取货物之后,后期很可能会借口货物质量问题,决绝支付货款,从而使得出口商面临钱货两清的局面。在国际货物交易场上,一定要谨慎选择这种结算方式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不保兑信用证    下一篇 远期信用证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