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
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是指报告期末平均每人拥有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其中: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指当年各级财政性资金中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资金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维护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城区人口是指报告期末划定(行政区划)的城区范围的户籍人口数;城区暂住人口是指报告期末离开常住户口地到本城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计算公式为:
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元/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是指国家预算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机动财力等安排的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维护与建设的支出。范围包括城市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城市交通管理、消防、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园林、苗圃、公共绿化地等绿化设施维护费;公共厕所、清扫垃圾、街道洒水、扫雪等公共环境卫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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