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准备
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准备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准备”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303,属于资产类科目。
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应按债务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经批准认定的价值低于购入贷款本息的差额。
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以买断方式从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的本金和原已入账的应收利息,按照有关不良资产折扣和现值计算办法计算,经批准认定的价值低于购入贷款本息的差额。
二、本科目应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一)购入贷款本金损失;
(二)购入贷款利息损失。
三、公司和银行对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的本金和原已入账的应收利息,按规定的折扣和现值计算办法计算后,按照经批准认定的贷款本金部分,借记“待处置贷款”科目,贷记“购入贷款”科目;按经批准认定的贷款利息部分,借记“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科目,贷记“购入贷款应收利息”科目;按经批准认定的价值低于购入贷款本息的差额,借记“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购入贷款本金损失、购入贷款利息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经批准认定的贷款本息的价值高于购入贷款本金和已入账应收利息的,则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购入贷款及应收利息备查簿”中登记经批准认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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