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原则
例外原则是指高层领导应保留的处理例外事项的决定权和控制权,是与职能化原则紧密相连的。高层领导把常规性的管理事务的权力分解给各职能部门,以能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决策重要问题,这并不是说就不再处理具体的事务。
例外原则的相关内容
在组织的管理过程中会出现两种“例外”,一是由于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则会产生某些职能部门原权限中未列入的事项;二是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和下层人员之间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而这些矛盾是不能自己解决的,这些例外情况就需要高层领导来直接处理。可以说,例外原则是职能化原则的补充,排除例外原则就不能有效地建立职能化组织。
例外原则是泰勒做出的重要贡献之一,泰罗指出,在例外原则之下,“经理只接受有关超过常规或标准的所有例外情况的……特别好和特别坏的例外情况的……概括性的、压缩的及比较的报告……以便使他有时间考虑重大政策问题并研究在他手下的重要人员的性格和合适性等问题。”
贯彻例外原则,可以使企业领导者减少日常重复性工作的指挥,可以集中精力抓大事,同时可使下级增强独立工作的能力和负责精神。
“例外”思想不仅仅只应体现在管理上,其实我们每个人在工作时都应培养“例外”的思想。现有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我们要善于打破常规,经常换一个角度、一套思路去看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管理及其它工作中随意、模糊的东西变得有序、清晰,使我们的管理在职业化、规范化的进程上走得更快、更远。现有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我们要善于打破常规,经常换一个角度、一套思路去看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管理及其它工作中随意、模糊的东西变得有序、清晰,使我们的管理在职业化、规范化的进程上走得更快。
WTO货物贸易原则中的例外原则
第一种是安全例外(第21条):一切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的贸易活动,都可以不实施自由贸易的有关原则。
第二种是一般例外(第20条):它包括了一些不一定需要按照自由贸易方式进行的经济活动。
第三种则是针对数种特殊经济现象制定的例外:农产品、发展中国家的幼稚工业产品(第18条)、国际收支平衡条款(第12条和第18条B节)、保障条款(第19条)、经济一体化(第24条)。
贯彻例外工作原则的注意事项
贯彻例外工作原则的注意事项:
1、推行工作程序标准化首先对任何工作都要问三个“能不能”:
(1)能不能取消它?
(2)能不能与别的工作合并?
(3)能不能用更简便的办法代替?
其次,对确认要做的工作,要明确由谁去干?谁来提供资料?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完了转给谁?这些要求都要通过标准化和业务流程图规定下来。各个流程衔接起来,就构成了企业全部工作体系。按这个工作体系的程序进行工作,就能做到忙而不乱,秩序井然,提高效率。
2、领导者不干预下一层次的事要按照组织原理中的有关原则,领导者不干预下一层次的事。随意干预下一层次工作的后果必然是:一方面浪费了自己的宝贵时间与精力;另一方面只会造成下级没有主见、没有责任感,又反过来加重自己的负担,形成恶性循环。必须牢记:“凡可以授权给他人做的,自己不要去做”,“当你发现自己忙不过来的时候,你就要考虑自己是否做了下级可做的事,那就把权分派下去”。以此来提高领导者自身的工作效率。
3、领导者不直接回答下级的问题
领导者不直接回答下级的问题,只回答下级关于问题的建议。一个只会向上级提问题而不善于提出建议的下级,是不称职的下级,应予撤换。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