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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格法

  固定价格法是指买卖双方在磋商交易中,把价格确定下来,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均按确定的价格结算应付货款。这是进出口贸易中常见的做法,它意味着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期间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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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格法的优点

  固定价格法的优点如下:

  1、简便易行,便于基层单位直接和单独核算;

  2、时效性强,便于在没有任何销售行为的情形下在短时间内直接利用产量数据进行计算;

  3、计算准确,这是用普遍调整方法矫正了每一种产品的价格变动,只要基层单位数字准确,总量指标就非常精确。

固定价格法的缺点

  固定价格法的缺点如下:

  1、不能有效地反映因产品的质量、花色、品种变化而引起的价值量和使用价值的变化;

  2、产品未售出即统计了产值,其中有些或许根本就销不出去了,形成对总供给的高估;

  3、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对物质产品的统计,无法适应核算体系发展的要求。

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价格的比较

  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价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固定价格是指组合间的各个成员之间达成协议,彼此同意以相同的价格出售其产品,以消除各成员之间在产品售价方面竞争的一种做。企业之间之所以通过协议固定产品的价格,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消灭彼此之间的竞争,从而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因此,从本质上看,固定价格是一种典型的限制性商业做法。所谓限制性商业做法,一般认为是指企业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去限制进人市场,或以其它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贸易或商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或者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造成同样的后果。

术语解释

  进口贸易又称输入贸易,是指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消费和加工又输入本国,称为复进口或再输入贸易。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是指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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