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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是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七类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与产生量的比值。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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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的计算

  计算方法: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各类再生资源回收量÷各类再生资源产生量(权重均为1/7)×100%。

  注:如缺乏个别品种的产生量数据,可对统计品种和权重做相应调整。国家已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对各省域的主要再生资源产生量进行统一测算,各地也可用公式自行估算,相关计算公式适时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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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2017年版)附件2:循经济发展评价指标解释及核算方式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fggz/hjyzy/zyzhlyhxhjj/201701/t20170112_1315283.html
[2].  什么是再生资源_随县人民政府   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zcwd/202203/t20220331_980934.s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