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进出口货物证明书是由海关出具并鉴发,证明货物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文件。
进口货物证明书常见问题答疑
1.《货物进口证明书》是进口报关单吗?
答:不是。证明书是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2.《货物进口证明书》在什么环节签发?
答:收货人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3.进口货物都可以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吗?
答:不是。可以签发的情况有:
①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②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③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④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4.哪些情况不能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
答:海关不予签发的情况有四种,包括:①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②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③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5.《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进口报关单内容是对应的吗?
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即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6.《货物进口证明书》有签发时限吗?
答:①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
②因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
③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