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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它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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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额试算平衡法的公式

  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在借贷记账法下,每笔经济业务都必须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就使得每一项经济业务所编制的会计分录,借贷两方的发生额必然是相等的;将一定时期内反映全部经济业务的所有会计分录,都记入有关账户后,所有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与所有账户的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也必然相等。因此,借贷记账法发生额试算平衡的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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