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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关税

税收术语

  报复关税指为对抗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的歧视待遇,对该国输入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征收一种高税率关税;也可以根据关税法中特设的报复关税条款规定的税率加重征收进口税或进口附加税。这种关税容易使得彼此间矛盾激化,导致关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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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关税中的歧视待遇

  报复关税中的歧视待遇通常包括:

  1、对本国商品征收歧视性差别关税或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2、给予第三国比给本国更优惠的待遇;

  3、在与本国的贸易中,“自由贸易”方面做得不够;

  4、对本国产品的知识产权没有提供足够的保护;

  5、在与本国的原贸易协定期满时,对新协定提出不合理要求。

  当他国取消上述不公正待遇时,报复关税也即取消了。

报复关税的目的

  报复关税是国家针对其他国家实施的进口关税中的一种,通常是为了报复其他国家对自己的进口商品实施关税而采取的一种针锋相对的措施。报复关税的目的是制约他国的贸易行为,以带来更优厚的贸易条件和经济利益。由于其不可避免的副作用和影响,报复关税通常被视为一种贸易战中最极端的一种反击措施。

相关术语

  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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