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准混合合同,是指在一个典型合同规定非典型合同事项的合同,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1)合同的一部分属于典型合同,另一部分属于非典型合同;(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与非典型合同相反的内容。[阅读全文:]
摘要: 混合合同,即由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合同的部分而构成的合同。混合合同性质上属于一个合同,与合同联立相区别。[阅读全文:]
摘要: 合同联立,是指数个合同“不失其个性,而相结合”,即依当事人意思,多份合同间具有一定依存关系的结合,一个合同的效力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效力。[阅读全文:]
摘要: 纯粹非典型合同,是指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即其内容不符合任何典型合同要件的合同。广告使用他人肖像或姓名的合同,属于此类。[阅读全文:]
摘要: 不完全双务合同,系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负担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担从属义务的合同,简言之,即:双方义务之间不能构成对价关系。[阅读全文:]
摘要: 不要式合同,是指对其成立,法律或当事人没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以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阅读全文:]
摘要: 一时性合同是指一次性给付便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如买卖、赠予、承揽合同。对于一时性合同,仅需明确具体义务的履行期限,如交货期限、付款期限、保密期限、质保期限等即可,无须确定一个统一的期限。[阅读全文:]
摘要: 继续性供给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向对方继续供给定量或不定量的一定种类及品质的物,而由对方按一定的标准支付价款的合同。[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