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化职能
政府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政府职能也叫行政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体现着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质的反应。
政府文化职能的内容
中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有以下四类:
①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加强对重大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做好科技规划和预测等工作,重视基础性、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一般的科技工作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动。
②发展教育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教育发展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
③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各项事业健康繁荣地发展。
④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即政府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全社会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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