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会计
保险企业会计指以保险企业为会计主体然后以相应的对象为客体开展工作的一种行业会计,其中保险会计的对象指可以通过价值形式表现的保险业务活动或保险资金运动。
与一般的企业会计比较,保险企业会计同样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所适用的会计科目与一般的企业会计存在区别。
保险企业会计的特点
保险企业会计的工作内容
保险企业会计的主要工作有:
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
2、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
3、保险合同的核算
4、保险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
5、外币交易的核算
6、金融资产的核算
7、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8、金融负债的核算
9、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核算
10、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
11、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分析
术语解释
会计主体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或基本前提之一。
保险企业是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企业的保险业务作为特殊性的业务,其实质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然后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的死亡、伤残等给付保险金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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