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席位
在传统意义上,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制度看,交易席位代表了会员在证券交易所拥有的权益,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
交易席位的分类
有形席位属于场内报盘,即证券经营机构在柜台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并审查后,在场外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的电脑终端向证券交易所场内申报,该证券经营机构场内交易员接到指令将其输入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
无形席位属于场外报盘,它无须证券经营机构派驻场内交易员,而由投资者在场外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的电脑终端向交易所电脑主机输入买卖证券的指令。
A股席位是经营A种股票、国债及其衍生品种买卖的席位;B股席位是经营B种股票买卖的席位。
根据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区别,可将证券交易席位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代理席位是证券企业专门接受投入者委托,为投入者代理证券买卖的席位。
自营席位是证券企业专用于自营证券业务的席位。
交易席位的取得和享有的权利
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权利之一是参加交易,参加交易先要取得交易席位。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主要有两个:1、具有会员资格,即如果某证券公司还不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则不能提出席位申请;2、缴纳席位费。
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享有下列权利(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例):
1、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证券交易所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交易席位的转让
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交易席位可以转让,但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会员转让席位的,应当将席位所属权益一并转让;会员转让席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