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所得税制
税收术语
分类所得税制,亦称个别所得税制,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中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将个人各种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费用,适用不同的税率征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制类型。
分类所得税的立法依据
分类所得税的立法依据在于,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应适用不同的税率,分别承担轻重不同的税负。勤劳所得如工资薪金,要付出辛勤的劳动才能获得,应课以较轻的所得税。投资所得如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等,是凭借其拥有的资财而获得的,所含的辛苦较少,应课以较重的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缺点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点之一,就是它可按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待遇。同时,它还可以广泛采用源泉课征方法,从而既可以控制税源,又可以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节省税收成本。但分类所得税制亦有其缺点,不仅存在所得来源日益复杂并会因而加大税收成本的问题,而且存在着有时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的问题,这些欠缺需要综合所得税制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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