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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是指农业企业依据《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而设置的“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221,属于负债类科目。

目录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核算内容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科目核算企业待结转的应收家庭农场款,如家庭农场应上交的劳动保险费、福利费、管理费、利润等。

  企业应按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的性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应收家庭农场款金额。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与家庭农场签订的承包合同生效后,按当年应收款项金额,借记"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结算时,按先费后利原则,先结算劳动保险费、福利费、管理费等费用,后结算利润。按实际上交的应收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本年利润"等科目。

  注:新会计准则(2007年始实施)下,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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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附件1:生物资产和农产品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0805/t20080522_33582.htm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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