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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入征地移民资金

  拨入征地移民资金是指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而设置的“拨入征地移民资金”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01,属于资金来源类科目。

目录

拨入征地移民资金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收到上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或项目法人支付的征地移民资金。

  2、省级以下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收到上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征地移民资金、省(市)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按合同支付的征地移民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由上级管理机构(或项目法人)累计拨入的征地移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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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0805/t20080522_33646.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