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而设置的“固定基金”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51,属于资金来源类科目。 目录 1固定基金会计处理 固定基金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在实施管理过程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资金。 2、购买固定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借记“待摊支出——实施机构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征地移民管理形成的固定基金累计数。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拨入征地移民资金 下一篇 收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