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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订货点

  再订货点是指企业再次发出订货单时应保持的存货库存量,在不考虑保险储备的情况下,相当于预计交货期内的需求量。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存货不能做到随用随时补充,因此需要在没有用完时提前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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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订货点的计算公式

  再订货点的计算公式为:

  再订货点=预计交货期内的需求量=每日平均需用量×平均交货时间(订货提前期

  考虑保险储备的再订货点=预计交货期内的需求量+保险储备=每日平均需用量×平均交货时间(订货提前期)+保险储备。

  保险储备:由于平均交货时间(订货提前期)和每日平均需用量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缺货,需加大再订货点,再订货点超过预计交货期内的需求量的部分,为保险储备量。

  提醒:经济订货批量确定每次的购买数量(每次买多少),订货提前期确定购买的时机(什么时候买)。因此,订货提前期对经济订货批量没有影响。订货需要提前与瞬时到货两种情况下,每次订货批量、订货次数、订货时间间隔等都是相同的。

  经济订货批量又称“最小订购单位”。指在一定时期内所需要的物资品种和数量都很少的情况下,采用经济批量模型来确定订货点、订货量及其组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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