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职称
高级会计职称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职称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达到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以及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部分地区非会计师也可报考。
高级会计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制度,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方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高级会计就业前景
高级会计师是国家会计系列最高职称证书,2019年国家职称深度改革政策文件颁布后,报考和评审条件放宽,每年报名人数不断增长,2022年接近6万人(改革之前一般在3.5万人左右)。
对于财会人而言,拥有高级会计师证书也就象征着拥有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会计专业基础,可以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更多辅助决策性信息,更可以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成本、投融资、财务分析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因此拥有高级会计师证书,可以提升专业素质,带来更多升职加薪的机会,就业前景尤为可观。
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职业发展方向有国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主要作用包括:
1、积分落户,如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广州。
2、内部升职,如某些大型国企、央企、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需要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3、加薪补贴,如职位晋升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4、求职优势:如跳槽时可以凭借高级会计职称获取更多用人单位的青睐,拥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5、前置资格:如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本科学历要持高级会计师后工作满五年,直接可以不用参加考试就可以评审。
6、地位提升:如某行业细分领域内权威专家,地位在同行中脱颖而出。
7、至高荣誉:国家权威部门、业内权威专家、整个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认可。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
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基本条件以及满足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时间
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务日程安排已经官方公布。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报名入口
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网站。
报名流程
一般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流程为: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温馨提示:报名确认及交费是网上报名不可缺少的环节。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报名流程详细操作步骤参考: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首页的“考试报名”;
2、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网上报名承诺,点击“完全同意”,“我已阅知上述条款”,进入下一步;
3、证件照预准备。
注:照片证件照需要在该页面中指定“照片处理器”进行处理,因此需要大家在此页面先下载照片处理器,再进行照片上传。
4、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下一步。
5、核对证件号和姓名,若与本人不符,可点击“退出登录”按钮,以本人用户名密码重新登录报名。
6、选择报考级别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报考信息。
7、如果照片上传区域已显示本人头像,若采用此照片,则无需上传证件照。
8、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显示考试费用情况。
9、点击“打印报名信息表”可打印报名表,点击“返回”按钮可进入报名信息维护主界面,若报考省份采用考后资格审核流程并已开通网上交费,可点击“网上交费”进行网上缴费,若报考省份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流程,则需等待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允许登录进行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
高级会计职称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一般分为网上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和考后资格审核三种:
网上审核: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几天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即可查看审核状态。
现场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考后审核:考生在报名后直接参加考试,待成绩合格后,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领取合格证明。
高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
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已官方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为: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届时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官方考试政策为准。
打印流程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具体如下:
1、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s://kzp.mof.gov.cn/),首页选择“准考证打印”。
2、登录个人信息账号。
3、点击“准考证打印”。
4、点击“高级准考证打印”。
5、根据报名信息如实填写“选择省份”、“证件号码”、“姓名”,输入附加码,点击“查询”。
6、准备好打印用纸,点击确定;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有误,若无误点击打印即可。
注意事项
高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如下:
-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高级会计考试的必备凭证,想要进入考场,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
- 注意错开打印高峰期。由于高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比较集中,打印入口刚刚开通后,会有考生大量涌入,可能造成网络拥堵无法登录等情况出现,各位考生遇到这类情况时不要慌张,建议错峰打印。
- 妥善保管准考证。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可以多打印几张,并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应试者会计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来源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涵盖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企业绩效评价、企业财务共享服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与财务管理。
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考试时间
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安排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考试题型
1、命题依据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命题以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
2、试题题型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卷面共9道题,其中包含七道必做题、两道选做题。
3、评分原则
高级资格考试每道试题分值在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网上人工阅卷。
考试大纲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命题均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均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中、高级)》,与2022年相比,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有以下变化:
1.《高级会计实务》第三章中增加了内部控制原则和要求、内部控制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的组织形式、COSO内部控制框架和风险管理框架等内容;
2.《高级会计实务》第五章中整合了企业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第八章中调整更新了企业财务共享服务等系统性知识和核心内容;
3.第九章中增加了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意义,删除了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中会计核算的内容。
本科目各章考试内容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查询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查询流程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流程参考如下:
1、成绩查询时间公布后,考生可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找到以下页面,点击“成绩查询”。
2、进入成绩查询汇总页面后,选择“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技术考试成绩查询(高级)”入口。
3、选择报考省市,证件号和姓名即可查询。
合格标准
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分数合格标准暂未发布,参考历年官方公布的全国合格标准:
-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
成绩复核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如果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成绩管理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备案。
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
评审办法
高级会计职称的评审办法是: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考试合格(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各地区的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具体以当年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各有差异。
论文及答辩
(一)论文发表
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方可参加评审。高级会计师评审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需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具体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资格评审政策为准)。
评审流程
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流程包括两个方面:硬件方面包括撰写(发表)论文(1-4篇)、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证书;软件方面包括填写申请表、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初审、答辩、公示。具体如下:
- 通过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取得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
- 考生准备好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2-4个模块),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论文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考生的相关资料,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并不影响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生将正式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二)论文答辩
一般为三道答辩题目,前两题和论文或目前从事的工作紧密相关,第三题是延伸性的问题,需要凭借自己的知识积累和见解来做答。评审专家在考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或者回答完毕后会穿插提问几个小问题,考生简明扼要地回答即可。
答辩时可先简明扼要的重复一下问题,然后开始回答:
①语速适中,吐字清晰;
②条理分明;
③理论联系实际;
④注意合理掌握答辩的时间,不能超时;
⑤注意与答辩评审组的老师进行眼神的交流;
⑥注意答辩中的用语,要通俗易懂,不要使用网络语言;
⑦在答辩过程中虚心听取意见,不要和老师发生激烈争辩,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同时对老师的意见予以尊重;
⑧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务必做到简明扼要。
高级会计职称证书管理
证书领取
高级会计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各地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有所差异,具体请考生以当地考试政策为准。
领证须知
一般在当地财政局领取。某些地区会由财政局指定地方领取,具体领取地址请以当地财政局公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证书登记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证书吊销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十三条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折算为90学分。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