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相关指标解释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
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即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所谓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主要包括:一是居住在本地且户口在本地或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二是居住在本地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三是户口在本地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常住人口空间范围为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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