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
以中山市人民政府为例,针对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申请按幢、层、套、间等两个及以上不动产基本单元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不再记载“分摊土地面积”,而是以该宗地“共有土地面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中注明“该宗土地由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二、原按分摊土地面积办理登记的,继续沿用。
土地使用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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