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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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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

  以中山市人民政府为例,针对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申请按幢、层、套、间等两个及以上不动产基本单元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不再记载“分摊土地面积”,而是以该宗地“共有土地面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中注明“该宗土地由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二、原按分摊土地面积办理登记的,继续沿用。

土地使用权概述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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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关于调整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的公告_中山市人民政府   http://www.zs.gov.cn/zrzyj/gggs/content/post_2161730.html
[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_江门市人民政府   http://www.jiangmen.gov.cn/gzhd/zhzw/content/post_2606834.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