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政府会计所得税费用科目 政府会计所得税费用科目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而设置的“业务活动费用”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5801,属于费用类科目。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费用。 目录 1政府会计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政府会计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金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交税费——单位应交所得税”科目。 实际缴纳时,按照缴纳金额,借记“其他应交税费——单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下一篇 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