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其他应付款科目
工会其他应付款科目是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15,属于负债类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工会其他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包括工会按规定收取的下级工会的建会筹备金、应支付的税金等。本科目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工会其他应付款科目相关账务处理
(一)本级工会收到筹建单位交来的建会筹备金,按照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筹建单位建立工会后,本级工会按照规定对建会筹备金进行处理。按照对应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需返还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二)发生房产税等纳税义务,以及按照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应交税费金额,借记“行政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会实际缴纳上述各种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发生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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