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包括金钱、财产、劳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的买方为获得对方的货物而支付价款、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为获得对方的报酬而提供劳务等。[阅读全文:]
摘要: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赠与行为、无偿委托、无偿消费借贷等。[阅读全文:]
摘要: 有偿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须为对价行为。所谓对价,就是指一方为换取对方提供利益而付出代价。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为获得对方的货物而支付价金,即为对价,而卖方交付货物,也为对价。[阅读全文:]
摘要: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为特定权利与特定人之间“归属”的调整,故在以物权为标的的情形,处分行为的结果是物权另有归属,在以债权为标的的情形,又发生债权另有归属的结果。[阅读全文:]
摘要: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阅读全文:]
摘要: 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阅读全文:]
摘要: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而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阅读全文:]
摘要: 不真正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亦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