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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及服务税

  商品及服务税是国外增值税的一种,也是与享受相关的一种税收,指政府为各种商品及服务所征收的税项。不同于一般的销售税(零售税),商品及服务税并非只由消费者承担,生产商及分销商亦需要缴交这种税项。全球有数个地区均征收商品及服务税,包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及新加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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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及服务税在各地的推行情况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政府对税法进行了修订。如果您有澳大利亚客户,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商品与服务税(GST)适用于澳洲企业销售用于在澳洲消费的大部分商品和服务。

  GST现亦适用于:

  从2017年7月1日起,向澳大利亚居民消费者销售的进口服务和数字产品,包括在线观看或下载电影、音乐、应用程序、游戏和电子书、赌博服务和包括建筑或法律服务在内的传统服务。

  从2018年7月1日起,向消费者销售的进口低价值商品。进口低价值商品为价值不高于1000澳元的实物商品(烟草或含酒精饮料除外),包括服装、电子产品和化妆品等。

  在12个月内达到GST注册门槛7.5万澳元的企业将需要:

  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注册GST税

  向应课税销售收取GST税

  向ATO报GST税

  向ATO支付GST税。

  在该系统中,您在销售时收取GST,然后在GST报税中向ATO缴纳GST税款。这与中国的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类似。

  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进口低价值商品的GST不会在入境时收缴,而非低价值商品则可在入境时缴纳税收、关税或其他费用。

  进口商须对超过1000澳元的进口商品和进口烟草或含酒精饮料缴纳GST。


斯里兰卡

  据斯里兰卡《每日金融时报》3月25日报道,斯内阁批准起草一项新的商品及服务税(GST)法案,旨在简化对酒类、香烟、汽车、电信和博彩的征税。新法案在2021年预算案中提出,认为可大幅增加公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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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对入境澳大利亚销售品征收的商品与服务税(GST)_国家税务局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1671176/n1671196/c293030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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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