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机构数
社区服务机构数是指报告期末设立的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其他社区服务机构的总和数。具有面向老人及其家庭的商品递送、医疗保健、家庭保洁、日间照料、陪伴服务等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和突出综合服务的职能。包括党员活动室、就业保障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爱心超市”、社区捐助接收站点、警务站(室)、老年活动室、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机构。
社区服务概述
社区服务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一是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有: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建城管、路政交通、河道管理等公共设施工程,另有社区治安联防、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门卫等项目。
二是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有: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敬老院、家庭护理、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活动及社区兴办的各种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便民利民等非营利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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