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简写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清货款才能领取货运单据的付款交单方式。
即期付款交单的业务流程
在进出口贸易项下,贸易双方签订合同,规定货款结算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其业务程序如下:
1、出口商按合同要求出运货物后,填写托收申请书(或交单委托书),开立即期汇票后连同商业单据交托收行委托收款。
2、托收行接受委托后,核验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并将汇票、商业单据等邮寄代收行。托收委托书的内容与托收申请书基本相同。
3、代收行按照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
4、付款人审单无误后付款。
5、代收行向付款人交单。
6、代收行按托收委托书规定的方式将货款交付托收行。
7、托收行交付货款给出口商。
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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