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21,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级以上工会年终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县级以上工会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工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工会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工会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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