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款项
借出款项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政总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借出款项”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031,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借给预算单位尚未收回的款项。
借出款项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财政按照对外借款管理有关规定借给预算单位临时急需,并按期收回的款项。本科目应按照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借出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将款项借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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