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储备金结余 储备金结余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而设置的“储备金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3201,属于净资产类科目。 目录 1储备金结余会计处理 储备金结余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提取的储备金。 二、储备金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储备金,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一般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储备金转入一般基金结余时,按照实际划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基金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伤保险基金提取的储备金累计结余。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风险基金结余 下一篇 待转社会保险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