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拨出征地移民资金 拨出征地移民资金是是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而设置的“拨出征地移民资金”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01,属于资金占用类科目。 目录 1拨出征地移民资金会计处理 拨出征地移民资金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上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向下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拨付的征地移民资金。 2、按规定拨出征地移民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上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累计拨付给下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的征地移民资金。 4、本科目应按接收拨款单位和设计单元工程设置明细账。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工会经费支出 下一篇 征地移民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