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扣除
纳税扣除,即准许企业把一些合乎规定的特殊支出,以一定的比率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换言之,纳税扣除是指在计算应课税所得时,从毛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或以一定比率扣除,从而减少纳税人的应课税所得额。
在累进税制下,纳税人的所得额越高,这种扣除的实际价值就越大。因为,一方面,有些国家的纳税扣除是按照纳税人的总所得按一定的百分比扣除。这样,在扣除比例一定的情况下,纳税人的所得额越大,其扣除额就越多。另一方面,就某些纳税人来说,由于在其总所得中扣除了一部分数额,使原较高税率档次降低到低一级或几级的税率档次,因而等于降低了这部分纳税人的课征税率。
这种方式有两种实现方法:直接扣除法和费用加成法。前者是指允许纳税人就其某些规定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作直接的全部或部分扣除。比如,对企业派遣科技人员出国进修的经费支出的扣除,研究调查和支出的扣除等。后者是指允许企业对某些费用的扣除可以越过实际支出数,借以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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