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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是指担保企业依据《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而设置的“存出分担保保证金”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312,属于资产类科目。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科目按分担保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的分担保保证金。

目录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入分担保业务按合同规定存出的分担保保证金。

  二、分担保业务发生存出分担保保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担保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减少或收回分担保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的分担保损失,借记“分担保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核算相关科目解释

  应付分担保账款:本科目核算担保企业之间发生分担保业务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付分出担保费、应付分担保赔款等。本科目应按分保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分担保费支出:本科目核算企业分出分担保业务向分担保单位支付的分担保费。本科目应按分担保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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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0805/t20080522_33628.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